根据当前南岸区疫情防控需要,为做好当前诉讼活动等工作,防止引发疫情扩散,南岸法院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尽可能在线申请相关事项。具体为:通过“重庆法院纠纷易解”平台申请在线调解,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及其律师服务平台申请网上立案、办理诉讼事务,通过在线申诉信访平台办理信访事项,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立案信访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
二、请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积极配合承办法官通过在线方式参与诉讼。确需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请通过12368热线、对外公开电话或者受理通知书上的电话预约接待时间和接待法官。
三、请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代理律师,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体温检查,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描“场所码”。其中,来自市外或特定地区的人员,按照重庆市疾控中心发布的重庆疾控健康提示执行,还应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四、请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服从司法警察管理,遵守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大厅进出人数限制的要求,并注意保持适当间隔,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
五、诉讼当事人、代理律师因疫情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到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可申请延期审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由法院中止案件审理。若诉讼活动延期的,具体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相关诉讼参与人主动与法院承办法官沟通联系,并留意来电、短信等信息。
六、对拒不佩戴口罩或经检测体温异常、“两码”异常的人员,以及拒不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外地来渝人员、来自市内外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司法警察将阻止其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同时严查冒用他人手机“两码”进入法院诉讼服务场所情况。拒不配合检查、拒不服从管理,甚至寻衅滋事、扰乱法院立案信访和审判办公秩序的,将强制带离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及时审查、认真办理广大群众的立案、诉讼服务等事宜,尽最大努力减少疫情对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好社会公众的诉讼权利。因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023-65589118)
特此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