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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公告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2-08-10 12:26:11 打印 字号: | |

根据当前南岸区疫情防控需要,为做好当前诉讼活动等工作,防止引发疫情扩散,南岸法院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尽可能在线申请相关事项。具体为:通过“重庆法院纠纷易解”平台申请在线调解,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及其律师服务平台申请网上立案、办理诉讼事务,通过在线申诉信访平台办理信访事项,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立案信访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

二、请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积极配合承办法官通过在线方式参与诉讼。确需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请通过12368热线、对外公开电话或者受理通知书上的电话预约接待时间和接待法官。

三、请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代理律师,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体温检查,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描“场所码”。其中,来自市外或特定地区的人员,按照重庆市疾控中心发布的重庆疾控健康提示执行,还应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四、请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服从司法警察管理,遵守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大厅进出人数限制的要求,并注意保持适当间隔,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

五、诉讼当事人、代理律师因疫情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到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可申请延期审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由法院中止案件审理。若诉讼活动延期的,具体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相关诉讼参与人主动与法院承办法官沟通联系,并留意来电、短信等信息。

六、对拒不佩戴口罩或经检测体温异常、“两码”异常的人员,以及拒不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外地来渝人员、来自市内外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司法警察将阻止其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同时严查冒用他人手机“两码”进入法院诉讼服务场所情况。拒不配合检查、拒不服从管理,甚至寻衅滋事、扰乱法院立案信访和审判办公秩序的,将强制带离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及时审查、认真办理广大群众的立案、诉讼服务等事宜,尽最大努力减少疫情对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好社会公众的诉讼权利。因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023-65589118)

特此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8日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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