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渝0108执恢454号
被执行人:刘德成,男,汉族,1974年5月21日出生,住重庆市南岸区珊瑚路2号2幢7-3,公民身份号码512223197405218657。
悬赏期限:从本公告公开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悬赏条件和奖金:
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人名下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奖励执行到位款5%的悬赏金。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奖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但为发放悬赏奖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颜剑箫、赵雪
工作电话:023-65589095(工作日上班时间)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