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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渔,南岸法院在行动
作者:陈丽英  发布时间:2023-03-28 10:43:41 打印 字号: | |

在一年一度的长江禁渔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即将到来之际,由南岸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委联合组织的长江禁渔期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在南岸区南滨路大鱼海棠公园、窑湾码头、长生河美的桥三地同时开展。



2月27日上午,各单位同志、志愿者们首先来到本次活动的第一站——南滨路大鱼海棠公园。大家首先在江边必经之路旁竖立了精心制作的普法警示标牌,并附上了相关法律法规、渔业知识的二维码,市民朋友们通过手机扫码,即可对上述知识进行学习了解。



随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农委的工作人员与长江生态志愿者一道,来到长江边钓鱼爱好者身边,与他们开展亲切交流,并向他们分发长江禁渔期生态保护普法宣传资料,宣讲有关政策法规,提醒大家合法垂钓。



在长江边钓鱼的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普法宣传活动,自身对长江禁渔期、如何合法垂钓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和认识,今后也一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垂钓,共同致力于寻求长江生态保护和个人休闲爱好的平衡点。

随后,各单位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又来到长江边的窑湾码头、长生河美的桥两处垂钓活动聚集地,竖立了普法警示标牌,时刻提醒来此钓鱼的群众合法垂钓、健康休闲。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崛起的重要支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司法机关应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之际,共同致力于长江禁渔宣传,筑牢长江上流生态屏障,守护一江碧水滚滚流。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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