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与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劳动纠纷诉源治理暨一站式诉调对接工作会议,并发布《南岸区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典型案例》。
01
陈某某等126人与南岸某家具经营部劳动纠纷案
——践行纠纷实质化解理念,提升调处群体纠纷质效
基本案情
2016年11月16日,南岸某家具经营部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从事移门衣柜和家具定制、销售、安装经营。该经营部抓住发展机遇,依靠自身技术和完整的生产链,不仅在市区各大家居商场开设门店,而且为多个知名品牌代工,组建了专门的设计、销售和售后服务团队,员工最多时达两百余人。2023年初,该经营部将家具定制业务整体转让给颜某。因事先未谈妥员工安置方案,双方均拒绝为当时供职的百余名员工安排工作,也不再支付工资报酬和交纳社保。陈某某、吴某某等126名员工向南岸区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投诉,要求该经营部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等合计200余万元并补缴社保费用。该经营部承认未安排上述126名员工工作并暂停工资发放、缴纳社保的事实,但认为其经营业务整体转让后应当由受让方颜某履行用人单位义务,此外,颜某尚有部分转让款未付清,家具经营部也无力履行支付义务。
主要做法
(一)正确预判,确保矛盾纠纷不扩大
区人力社保局第一时间召集区商务委、区税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属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到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参与联席会议,通报纠纷基本情况,明确化解纠纷职责。一是摸清基本情况。通过人力社保信息化系统查询单位的用工备案、社保缴费记录及劳资纠纷发生比例,给企业诚信用工精准画像。二是明确诉求范围。联处中心指导法官与劳动仲裁员、调解员、工会法律援助律师一道,摸底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和去留意向。三是制定应急预案。及时联系属地街道,全面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形势,形成应急处置方案,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
(二)释法说理,推动企业合规经营
联处中心充分运用“指导法官+劳动仲裁员+人民调解员”一体办案制度,由金牌调解员及时疏导员工因失去收入来源引发的紧张对抗情绪后,指导法官又对劳动关系建立后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的义务进行客观分析,释明用人单位营业转让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指出用人单位在违反工资支付、依法缴纳社保等义务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最终促成该经营部同意支付工资和补缴社保,并优先解决员工的安置补偿问题。
(三)司法确认,促进协议履行有保障
在联处中心调处下,该经营部结合员工真实意愿,针对离职或者留任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处理方案。对于离职员工,一是补发拖欠的工资和补缴社保费用,二是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留任员工,由颜某负责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累计计算工作年限。为确保协议顺利履行,双方当事人通过法院在联处中心开设的“绿色窗口”共同申请了司法确认。区人民法院经审查核实,裁定确认了协议效力,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
典型意义
本案是践行纠纷实质化解理念,高效调处劳动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从接到投诉到法院裁定确认协议效力,前后历时不到20天,并促使用人单位自动履行完毕,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本案处理中,充分依托人社、法院、工会联合调处工作机制,在前期摸清劳动者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去留意向等基本情况后,根据不同需求,指导企业分类制定纠纷解决方案,既最大程度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为市场经济中生产要素的正常流转提供了法律保障,实现纠纷高效率、低成本解决,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累了案例样本。
02
张某某等24人与某建筑公司劳动纠纷案
——在建设领域清欠工作中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基本案情
某建筑公司经招投标承建了南岸区两所学校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受疫情影响,一直未办妥结算资料的报送,导致工程款审计推迟、支付时间延期,资金周转困难,已有近七个月未向张某某等24名项目部工作人员支付工资,累计金额达200余万元,员工情绪激烈拒绝提供劳动。随后,张某某等24人向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投诉。受理投诉后,联处中心安排劳动保障监察员约谈项目负责人,并要求到场说明情况。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承诺工程款拨付后会优先支付工资,希望员工能够回去继续工作,但部分员工认为,在未完全结清拖欠工资前,继续工作只会加大财产损失。
主要做法
(一)把准脉,寻根问底找症结
案涉建设项目属于重点民生工程,联处中心在纠纷处理中,既要妥善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又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联处中心调解员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后,发现双方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工资支付的时间问题:公司希望员工能继续工作,在建设项目审计通过、款项拨付后就可以支付拖欠的工资。员工却坚持要求公司先结清工资再提供劳动。本案纠纷的症结在于员工与公司之间出现了信任危机,若能消除疑虑、重建信任,纠纷就能迎刃而解。
(二)开良方,对症下药解顽疾
为消除员工的担忧,重建员工对公司的信任,联处中心坚持能动司法,指导法官与调解员先后走访了南岸区教育房屋基建管理中心和建设领域清欠办公室等关联部门,及时了解工程款留存金额和拨付进度,为制定调解方案提供信息保障,并向双方充分阐明诚信与失信的利弊。最终,经过多轮磋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公司承诺先行支付部分工资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剩余工资则在工程款结清后立即支付。
(三)施好策,药到病除致中和
一是保障后续履行,联处中心始终与区教委、区住建委等主管单位保持互联互通,关注结算进度。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协调处理资料提交和配合咨询事宜,实现一件事一次性办结;二是强化部门职责,联处中心联络区教委,紧盯学校建设项目资金审批节点,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三是畅通沟通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双向沟通、互动反馈机制,倡导员工与企业同心同德、共克时艰,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理性表达合理诉求。激励企业守信意识,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目前,随着企业逐步回款,某建筑公司已经如约向劳动者履行了工资支付义务。
典型意义
本案是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统筹兼顾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劳动者权益保障、正确处理当前利益与未来利益关系,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典型案例。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不仅会面临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挑战,而且要应对内部劳资纠纷引发的不稳定风险。本案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企业无法按时提交结算资料和回款迟延。若处置不当,不仅会让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影响政府重点工程建设,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南岸区人民法院、南岸区人力社保局在处理该案时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当事人诉求,兼顾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深挖“真”问题,化解“假”矛盾,全力搭建对话平台,重建信任关系,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03
许某某等12人与某服务公司追索劳务报酬案
——采用异地调解完成高效便捷的同步维权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30日,许某某等12名年龄超过六十岁的劳动者向南岸区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投诉,成都某服务公司招用他们为某小区提供垃圾清运劳务,后公司撤场并拖欠2022年8月至9月的劳务报酬未付。许某某等人投诉前曾联系过之前安排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吴某,但对方称其工资也未拿到,建议他们直接到法院起诉公司。许某某等对此也有自己的想法,公司远在成都市金牛区,往返要产生交通费,并且诉讼能力也有限,请律师打官司也要花钱,拖欠的工资还不够支付交通费和律师费。联处中心调查案情后发现,许某某等人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行政手段处理着力点不足,可搭建快捷平台让劳动维权进入司法救济,遂转至区法院办理。
主要做法
(一)“一站式”维权,高效利民
联处中心发挥“一站式”服务优势,依托诉调对接机制,向南岸区法院通报许某某等人反映追索劳务报酬的民事纠纷。考虑到许某某等人的担忧顾虑,区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在立案前及时将案件委派至联处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通过电话与成都某服务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承认从重庆撤场后尚未完成结算,劳务报酬有待各项目负责人上报工资清单后发放,但目前项目上已经无人留守,无法核实许某某等的身份和工作天数、工资标准。为尽早解决纠纷,公司表示愿意与许某某等协商处理。
(二)司法诉讼服务协作,双城共享
为方便双方当事人,南岸区法院依托成渝两地司法协作协议与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展开联动,同时在两家法院设立临时出庭点,通知双方当事人就近参与调解。为解决身份和证据核查问题,委托异地法院代为审核并互认结果,实现调解过程异地同步。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说,该系列案最终在两地法院的配合下成功达成和解,服务公司即时履行了部分劳务报酬,剩余部分双方当事人也达成支付协议,并向南岸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三)全流程在线确认,便捷惠民
为便利老年人参与诉讼活动,南岸区法院导诉员提供“一对一”指导服务,实现全流程办事无障碍。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司法协作、纠纷调处、文书送达均通过在线方式进行,避免当事人往返两地产生的诉累。通过诉前调解达成协议后依法申请司法确认的方式,重建当事人互信基础,强化诚信、友善意识,敦促企业主动履行给付义务,最大程度节约司法资源,帮助超龄劳动者共享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司法的红利。
典型意义
本案是依法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当前,一些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后,仍希望继续发挥余热,并未退出劳动力市场。本案虽然标的不大,但关系到超龄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劳动权益保护。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收到投诉后,充分运用联处中心一体化联动的功能优势,依托成渝地区双城司法协作机制,利用“易解”平台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采用网上立案、异地通办、在线调解和电子送达方式,高效、便捷化解纠纷,切实保障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
04
某建筑劳务公司与杨某等16人劳动纠纷案
——持续深化成渝司法协作,推进现代化“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
基本案情
重庆轨道交通24号线是重庆轨道交通建设网络中的骨干路线之一,也是广阳湾智创生态城重要公共交通脉络。成都武侯区某建筑劳务公司承建轨道交通24号线某标段工程后,委托杨某招用同籍贯的四川邛崃16名农民工赴渝施工。由于在进场时未签订书面合同,劳务公司中途退场后,双方就劳动报酬计算方式发生分歧。劳务公司认为,工人的工资应当根据甲方对已完工部分结算的价款按比例支付,工资总额不应当高于实际结算金额。杨某等人不同意劳务公司的说法,他们认为劳务公司的盈亏与己无关,不应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普通劳动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杨某便带领16名农民工向南岸区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投诉维权。
主要做法
(一)找基础求共情,柔性调解弥分歧
联处中心积极发挥劳动监察行政职能,通知某建筑劳务公司到场,为当事人双方搭建对话平台。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分歧主要源于合同约定不明,对此既有主观上法律意识淡薄疏忽,也有客观上急于赶工期、抢进度的行业弊病,依法可以按照进场时当地市场的薪资标准计算。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劝导,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并通过联处中心开辟的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共同申请司法确认。
(二)成渝联动促协作,远程确认确权益
由于双方当事人均非渝籍,并且在调解后各自返回武侯区、邛崃市两地,为及时审查双方的司法确认申请,减少当事人两地奔波诉累,南岸区人民法院主动对接成都金牛区法院,依托双方签订的《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架起远程司法协作“高速通道”。本案司法确认审查时,南岸区法院通过成都金牛区法院,成功实现与成都武侯区、邛崃市法院的在线同步链接。通过四家法院共同搭建的云端平台,16名纠纷当事人分别到属地法院就近参加听证,并依托在线互联技术完成身份、证据的异地审核和协助回传。南岸区法院顺利完成审查听证后,依法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典型意义
本案是持续深化成渝双城司法协作,不断突破地域限制,拓展成渝地区多元主体跨域联动,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典型案例。纠纷处理中,南岸区人民法院依托《司法协作框架协议》,通过成都金牛区法院有效链接成都武侯区、邛崃市法院,不断扩大成渝两地司法协作横向半径,利用各自属地优势,实现纠纷调处多地域实时同步互联,推动实现纠纷化解同城一体化,为深化成渝地区双城司法协作积累了经验。
05
陈某与安徽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妥善处理农民工欠薪问题并防范纠纷潜在风险
基本案情
安徽某建筑公司在承建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大项目所属的某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某标段人字边坡治理施工过程中,将部分劳务违法分包给实际施工人陈某。因当时尚未确定合同单价,陈某在进场时并未签订书面合同。陈某组织工人施工一个月后,双方因对工程单价不能协商一致,一直无法签约。此后,陈某决定不再继续施工,并要求结算已完工部分的工程价款。建筑公司虽然同意解约,但双方一直未完成结算,前期也没有支付任何款项。陈某以此为由拒绝撤场。建筑公司担心事态激化拖延施工进度,遂与农民工共同向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寻求帮助。
主要做法
(一)促稳定:启动重点项目群体事件的风险预警
案涉项目是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来访的农民工人数众多。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充分发挥区人力社保局与区法院在多元解纷联处机制中的纠纷预警功能,及时向区法院通报了案情,请求指派专业法官前移指导纠纷调解。南岸区人民法院迅速响应,立即指派立案庭速裁团队前移参与对接指导纠纷化解。
(二)防风险:洞察劳资纠纷背后的风险隐患
南岸区人民法院在指导本起纠纷诉前调解中认真分析纠纷发生原因,积极研判纠纷潜在风险,发现该系列纠纷虽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争议,但源头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发的纠纷。若建设工程结算久拖不决、进度款迟迟不到位,不仅农民工的工资无法兑现,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度也会因此受到影响,仅依靠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已无法化解多方争议。
(三)强担当:力促当场兑付、当天撤场确保风险排除
为妥善处理农民工欠薪问题和防范纠纷潜在风险,确保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南岸区法院“老马工作室”迅速响应,主动担当,快速补位,选派处理建设工程、劳动争议领域经验丰富的老马调解员开展纠纷诉前调解。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工程项目负责人、实际施工人、承建单位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承建公司与实际施工人员对工程价款进行了结算和确认。为进一步确保协议的履行,三方共同申请了司法确认。承建公司当场向实际施工人支付了工程款项,实际施工人承诺当天撤场并自行负责处理相关债务。在农民工代表的参与下,实际施工人当场支付了农民工工资。
典型意义
本案是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护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典型案例。纠纷处理中,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南岸区法院“老马工作室”连续接力、互相补位,以纠纷实质化解理念为指导,深入分析研判纠纷背后的潜在风险,灵活运用法律指引、多元调解、司法确认等多种手段,在促成纠纷化解的同时有效排除潜在风险,通过纠纷化解实现社会治理,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