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伤害事故,学校保护是关键。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落实安全标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风险排查和防范机制,压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风险。
为加强校园伤害事故防范,近日,全国、市、区三级关工委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重庆法院未成年人法治宣传讲师团成员,南岸区法院、区教委“周俐莎法治教育工作室”主持人周俐莎法官受邀走进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隆平第二小学校,开展“校园伤害事故的防范及案例分享”专题讲座,为全体教职员工进行普法教育。
“课间时间,两同学在公共区域捉迷藏,其中一同学躲藏不慎坠楼摔伤,引发诉讼纠纷……”
“一学生私藏管制刀具,体育课上,运动使裤包里的刀具弹簧打开,致其身体受伤……”
周俐莎法官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了校园伤害事故的概念、主要情形、基本特征、引发原因等,分享了实用的校园伤害事故防范建议,为全校教师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学员心声:
鲜活的案例,深入地剖析,受益匪浅啊,周法官的普法课堂太有意义了!
有幸在现场聆听周妈的讲座,案例鲜活,干货满满,给了我很多启发,为周妈点赞!
周法官说:
校园作为学生和教师共同生活、学习的场所,其法治安全建设是校园管理的首要问题,更是师生、家长及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对于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及应对能力不仅体现出校园管理的综合水平,也是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指标之一。
树立法治安全意识,提高法治综合素养,对推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以法治之力护航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有着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