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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结婚而购置的顶层江景“期房”变“样板间”,怎么办?
作者:杨涵  发布时间:2024-11-04 15:16:25 打印 字号: | |

房子是承载家庭幸福的安居之所是温馨的家庭港湾张某购买了位于重庆南岸区的一套期房用作儿子的婚房却在某天散步时意外发现尚未交付房子里灯火通明这是怎么回事?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8日,张某与重庆某置业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重庆南岸区的一套期房用作儿子的婚房,并办理了预购合同登记备案。

然而,今年4月13日晚,张某与家人一同散步至新房外围,想欣赏一下自己购买的新房外观,却意外地发现里面竟然有灯光透出,随后发现尚未交付的新房竟正在被装修成样板间。

张某当即与售楼部工作人员联系,要求置业公司停止装修,并将该房屋恢复成清水房。然而,置业公司认为目前该房屋尚未到接房时间,只要在交房前将房屋恢复至清水状态即可,便在张某不同意的情况下继续施工装修,并于4月28日施工完毕。

张某认为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销售及交付均为清水房,不包含用作样板间做展示,置业公司擅自将自己购买的房屋装修为样板间,且不配合停止施工和拆除,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张某遂将置业公司诉至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退还其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

法院调解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合同中明确约定,销售及交付的房屋均为清水房。然而,被告在未告知原告且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涉案房屋装修为样板间,并进行商业促销使用,此行为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标准,亦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这套新房地理位置佳,交通方便,并且位于顶层赠送面积较大,属于一线江景房,当初买它就是想给我儿子当婚房的。现在被擅自装修成样板间,我们就担心样板间装饰会对墙体造成损毁,而且也不愿意私人住宅被往来参观。”庭审中,原告表示,他们一家很喜欢这套房子,内心也不想退房,希望置业公司能立即将装修拆除,把房屋恢复至清水状态。

了解到原告的真实想法后,法官认为,“新房”对于原告而言,不仅仅是居住空间的转换,更承载着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与期待。它象征着原告及家人新生活的起点,是安心与稳定的象征。因此,这套“新房”对于原告的意义远超过其物质价值。

为了能真正化解原告的“心结”,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

法官告知被告,其作为专业的房地产开发商,应当知晓将已售房屋擅自改为样板间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但其仍然实施了这一行为,且在原告明确提出反对意见后,仍未及时停止并恢复原状,进一步加剧了违约行为的严重性。被告的此种行为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经过法官的释法说理,被告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妥,也表示愿意调解。但由于该样板间刚装修好,拆除成本较高,直接拆除会导致资源浪费。而且恰逢重庆高温,工人都放了高温假,立即将房屋恢复原状存在难度。

就在双方因“拆除时间”僵持不下时,承办法官提出了新思路:“目前该楼盘还有尚未出售的房屋,是否可以考虑通过换房解决目前的困境?”

“这个方法好,对我们双方来说,都可以降低损失。”对于换房的提议,双方均表示认可,并迅速进入了换房程序。

一周后,原告高兴地打来电话,“法官感谢你的好主意,我重新换了套视野更好、户型更满意的新房,我们双方都谈好了,我申请撤诉。”

法官说法:

法官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房屋交付标准及相关权益,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房地产开发商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诚信经营,遵守和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避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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