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深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0月,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代表委员联络活动,融合履职,协同发力,携手为未成年人共筑司法“保护网”。
一节特殊的法治教育课
为提升教师法治素养,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0月10日,南岸区法院、区教委“周俐莎法治教育工作室”主持人周俐莎走进天台岗万国城小学,为该校全体教职工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全国人大代表傅国涛、龚定玲、殷其龙,重庆市人大代表马琴、周艺梅受邀参加活动。
周俐莎以“校园伤害事故的防范及案件分享”为主题,向全体教师详细介绍了校园伤害事故的基础概念、主要特征、引发原因等,并结合大量真实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学校是否承担责任的不同情形,提醒教师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依法防范校园安全风险能力,既守护好学生安全,也有效保护自身安全、学校安全。
一堂拒绝“毒”行的法律宣讲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10月11日,南岸区法院联合江南小学举行“禁毒同行·护航成长”法治教育主题活动,全国人大代表龚定玲、傅国涛、殷其龙,重庆市人大代表苏家银、马琴,重庆市政协委员喻开渝受邀参加活动。
“同学们,这是伪装成‘跳跳糖’‘奶茶’的新型毒品。”“这是含‘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请同学们一定要警惕!”在宣讲中,主讲人周俐莎通过实际案例、毒品仿真模型展示等形式,生动详细地向同学们讲解了毒品的定义、种类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着重强调了新型毒品的隐蔽性与危害性。
为了引导学生们主动学习、深入思考,增强其参与感和记忆深度,周俐莎特意设置了禁毒知识有奖问答环节。学生们积极参与,争相回答问题,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了毒品的危害性,以后将坚决抵制毒品,做到“健康人生,绿色无毒”。
一场关于青春“刺痛”的庭审
近年来,文身不仅出现“低龄化”现象,还日渐成为诱发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风险点。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0月29日,南岸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文身案件,市人大代表刘佳、区人大代表何姝受邀旁听庭审。
今年8月,未满14周岁的李某出于好奇,在未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到某文身店文身,店主刘某仅口头询问李某是否成年但未核实身份证件,便为其提供了文身服务。李某父亲知晓此事后与刘某发生争执,将其诉至法院。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文身行为事实、是否构成侵权、文身损害后果、责任分配等方面进行举证质证,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情况较为特殊,双方分歧较大,决定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她指出,未成年人文身往往出于好奇心、彰显个性或者盲目跟风,对文身行为将给自己身体和人格利益带来的损害和影响缺乏清晰的认知,因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使其自觉理性拒绝文身,不仅是家长的职责,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这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案件!未成年人文身与吸烟、喝酒、夜不归宿等具有相似性,均系未成年人寻求自我认同的体现。”两位人大代表表示,家长、学校、各部门应当遵循青少年儿童心身发育的规律,将情理法贯穿教育始终,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三观。
一次“用心”的聆听
10月30日,南岸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军前往辖区重点学校——重庆市特殊教育中心走访该校党支部书记、市人大代表李龙梅,并就相关工作开展调研。
马世军主任一行实地查看重庆市特殊教育中心校园环境,参观了学生教室、手工艺活动室、啦啦操场馆等场所,详细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教学理念、师资队伍构成等情况。
随后,马世军主任与李龙梅校长等学校领导班子开展座谈交流,向其介绍了南岸区法院代表委员联络、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听取李龙梅校长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就学校发展、学生成长中面临的具体困难,尤其是涉诉涉法难题进行释疑解惑。
李龙梅校长认为,相较于普通学校,该校的学生成长环境更为单纯,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等原因,容易在就业过程中遭受不法侵害,甚至会被犯罪团伙利用,成为违法犯罪的“工具人”和“帮凶”,因此更加需要社会的关心和法律的保护。同时,对南岸区法院主动接受监督、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的做法表示肯定。
马世军主任表示,南岸区法院将持续深化与市特殊教育中心的沟通联系,立足学校学生实际需求,设置符合孩子们的法治课程,引导他们学会如何应对性侵害、诈骗、校园霸凌等,掌握校园安全和自我保护的知识,为这群特殊的孩子们“挺起胸膛超前走,以心为眼看世界”保驾护航。